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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11 17:08:00
第六十一章 创新性组织

第六十一章 创新性组织

创新是一个经济用语或社会用语——创新的特点、创新的动态过程——创新的战略及其基本假设——必须有计划地抛弃旧事物——必须树立高目标——平均成功率一一一个创新项目的进程——衡量和预算——失败或几乎成功。的风险——创新的态度和实践——管理当局所起的不同作用——把注意力集中在责任上——继续学习——创新的组织结构——杜邦公司的例子——创新是一种“事业”而不是、一种“职能”——创新性小组——创新性单位是一种企业家——创新性组织的挑战

 

每一本管理书籍中都提到——事实上是强调——创新的必要。但是,除了这点以外,这些书籍一般都很少注意为了鼓励、指导创新并使创新发挥作用,需要怎么样的管理和组织,以及需要做些什么。绝大多数讨论所强调的几乎完全是管理当局的行政事务方面的职能,也既是使已经知道的和大部分是已经做的事继续进行下去和加以改进的工作。一般很少提到有效地和有目的地创造新的和不同的事物的企业家职能。

书籍中对创新的管理这一方面的忽略,只不过反映了企业中的现实。每一个企业的管理当局都强调创新的必要,但无论是大企业或小企业,却很少把创新作为一项特别而重要的工作来予以组织。的确,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研究”已成为时髦事了,  为之用去了大量金钱。但是,在许多公司中,所得到的结果只是改进而不是创新。

公共服务机构的情况更是这样。

过去之所以把注意力集中在行政事务职能上而忽略了创新,是有其原因的。当本世纪初叶人们最初关心到管理时,当时最大和最新的需要是学会如何组织和指导突然涌现出来的大型的人的组织。那时所注意到的创新只是一种单独的工作,一种由个人、由十九世纪的“发明家”独自进行的工作。或者,创新只是被看作主要是一种技术工作,是一种研究工作。

而且,在1920年到1950年期间,管理的绝大多数基本工作已经做了,没有多少创新的余地。因为,同一般人的看法相反,这一期间无论在技术方面还是在社会方面,都不是迅速变化的年代。正如前面在第三章中强调指出的,这段期间的技术一般是建立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奠定的基础之上的。这段期间虽然在政治上有很大的动乱,社会机构和经济机构却是停滞的。实际上社会和经济思想也是停滞的。在过去五十年中发挥作用的伟大革命思想是生活于、或至少立足于十九世纪的那些思想家提出来的,如马克思、达尔文、佛洛伊德。就拿凯恩斯来说,虽然他很有创新思想,却还是以十九世纪末叶的经济学家利昂·沃尔拉思(Leon Walras)和艾尔弗雷德·马歇尔(Alfred Marshall)已经提出的思想为依据的。

但是,现在我们可能已进入一个迅速变革的时期,其基本特点可同十九世纪最后数十年相比拟,而同我们所熟悉的刚过去的时期不同。在十九世纪后期,我们可以回想一下,每一项新的重大发明几乎立即导致一个新的重要工业的出现。平均每几个月就有一起。这段时期开始于西门士发明发电机和珀金发明靛青染料的1856年,终于发明现代电子管的1911年。在此期间的发明有:打字机和汽车、电灯泡、人造纤维、拖拉机、电车、合成药品、电话、“无线电和飞机——这还只是稍微提一些。换句话说,在此期间,形成了现代的世界。

与此相对照,在1914年以后,直到五十年代末期电子计算机首先付之应用时为止,却很少有新的重要工业部门产生。

1870年到1914年期间,世界的工业布局发生了急剧的变化。平均每十年左右就涌现出一个新的重要工业地区:1860年到1870年期间是美国和德国,以下二十年间是西部俄罗斯和日本,到1900年时是中欧(即旧奥匈帝国的西部和意大利的北部)。但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却没有什么新的工业地区加入这个“工业俱乐部”。

但是,现在却出现了迅速变化的迹象。例如,巴西和中国已接近“起飞点”——巴西可能已达到了这一点。换句话说,现在已有迹象表明,基本经济关系将发生迅速的变化。1944年的布里敦森林会议试图恢复1914年以前存在的世界货币制度(而且在1914年以后还继续存在了近二十五年),六十年代出现了欧洲美元,几年以后又出现了特别提款权的“纸黄金”,最后,放弃以美元作为关键通货。这些,结束了以过去作为准则的时期而明确地导入一个在国际经济、国际货币和国际信贷方面发生重大而迅速的变化和重大创新的时期。

但是,在社会方面也有同样地的必要进行创新,而公共机构也必须学会如何对创新进行管理。

十九世纪末期即是在技术方面有重大创新的时期,又是在社会和经济机构方面有巨大创新的时期。而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的五十年,在技术上是停滞而不是迅速变革和创新的时期,在社会和经济机构方面也是停滞的时期。我们目前所知的政府形式大部分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创立的。十九世纪中叶开始的英国的地方政府改革创立了新的机构、新的关系、特别是政府的新的任务。以后不久,在裨斯麦的德国建立了现代的福利国家。几乎在同一时期,即十九世纪八十年代,美国对政府的理论和实践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即受规章限制的委托。三十年代新政时期的每一项改革,早在二十年以前,即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的进步党时期就已经被讨论和制定出来,并在许多情况下在地方或州一级被付之实施。

伟大的美国大学是1860年至1900年期间六、七位出色的大学校长的创新性的创造(关于这点,见第十三章)。现代的医院基本上是1900年到1920年期间设计出来的。军队在十九世纪中叶的两次重要战争——美国内战和1870年的普法战争中采取了目前的形式。从那以后,发展都是直线性的——军队更大、火力更强、装甲更厚,而战略和战术基本上是一样的,而且强调的也是“硬技术”。即使象坦克和飞机这样根本性的技术创新也大体上被结合于传统的指挥结构和军事学说之中。

现在,在社会和政治方面又迫切边需要进行创新了。现代的大都市需要有新的政府形式。人及其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必须予以仔细考虑并重新安排。没有一个现代的政府能够继续进行有效的治理了。当前世界的危机主要是要求进行机构创新时机构危机。

目前的工商企业,其结构和组织,它把知识转化为工作以及工作转化为成果的方式——以及把企业同社会和政府结合起来的方式——全都需要送行重大的创新,全都是创新的机会。目前我们在社会和经济领域肯定需要进行创新,正好像在十九世纪后半期那样。

但是,同十九世纪大为不同的是,从今以后的创新必须纳入于现存组织之中。大型企业以及大型公共服务机构必须日益既能从事行政事务管理,又能从事创新。

首先这些企业和机构所掌握的人力和资本是一百年以前所不能想象的。但是,发明或研究同把发明或研究的成果转化为新企业、新产品或新机构所需的努力之间的比率,  也大大改变了,现在人们已普遍同意,作为一种经验规律,如果在产生一种新思想上花费一美元,则在对之进行“研究”以便把它转化为一种新发现或新发明,就必须花费十美元。在“研究”上每用十美元,在“发展”上至少要花费一百美元。在“发展”上花费一百美元,则在市场上引进和建立一种新产品或一个新企业就需要花费一千美元至一万美元。而只有在市场上建立了一种新产品或一种新企业之后,才能说已有一种“创新”。

创新不是一种技术用语,而是—种经济和社会用语。其判断标准不是科学或技术,而是经济或社会的一种变革,是消费者、生产者、公民、学生或教师等人的行为中的一种变革。创新创造出新的财富或行动的潜力,而不是新的知识。这就意味着大量的创新努力必须来自控制着发展和市场推销所需的人力和财力的地方,即来自现有的大量积聚着受过训练的人力和可以支配的财力的地方——现有的企业和公共服务机构。

对公共服务机构来说,尤其是这样。在一百年以前,公共服务机构很少,也很小。那时的任务主要在于在没有公共服务机构的领域中创建新的机构。目前,公共服务机构已大量存在,而且统治着社会、政治和经济的各个领域。它们代表着现存的官僚机构、现存的专业知识的集中、现存的工作安排以及正在进行中的规划。如果它们不能进行创新,我们所需要的新机构就很难进行有效的创新,而将被大政府、大军队、大大学、大医院等肌肉发达的巨人所窒息。

这并不意味着小企业或个别企业家不再能发挥重要的作用。人民党人有关小企业正在被大企业排挤出市场的讲法是完全不符合事实的。过去二十五年中,有创新性的成长公司全都是从小企业开始的。而且,一般讲来,小企业比大企业于得更好得多。

在每一个行业中,除了由政府保护而拥有垄断地位的以外(如铁路),那些在几年以前还不为人所知的新兴的小企业已在市场上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并且证明它们不只是能同大型企业竞争而已。对于那些由于自然成长或有意识的政策而发展成为多角化的大企业来讲,尤其是这样。这点在前面已经讲过了。在化学工业、电子设备工业和其它许多工业中,传统的大型企业,如通用电气公司或帝国化学公司已在许多市场中失去了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大部分是失给了具有创新能力的新兴的中小型企业。

在这个要求创新的时代中,一个不能创新的已有公司是注定要衰落和灭亡的。在这样一个时代中,一个不知道如何对创新进行管理的管理当局是无能的,不能胜任其工作。对创新进行管理日益成为企业管理当局,特别是高层管理当局的一种挑战,并且成为它的能力的一种试金石。

 

创新的例子

创新的企业很少,特别是在大企业更少,但也还有一些。人们可以举出这样一些例子,法国的雷诺公司和意大利的菲亚特公司,英国的马克斯—斯宾塞公司和瑞典的ASEA公司,  日本的索尼公司,或者是两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德国乌尔斯坦出版公司。在美国则有3M公司(明尼苏达采矿和制造公司)、美国电话公司的贝尔研究所、美国商业银行。这些公司显然在创新和接受变革方面没有什么困难。人们能够想象到,这些公司的管理当局很少会提出这样的问题,“我们怎样才能使我们的企业保持灵活性而愿意接受新事物?”这些管理当局忙于寻找人力和资金来实现他们的组织向他们提出的创新任务。

创新性组织不仅限于工商企业。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研制原子弹的美国曼哈顿规划项目和设于日内瓦而由维克托·韦斯科夫(Victor Weisskopf)任首届主任的欧洲核子研究委员会都是创新性的组织。它们之所以更值得注意,是由于其人员中有许多大学教授。而大学教授由于其天生习性,是以反对变革和懒于创新出名的。

这些例子表明,一个组织的创新能力是一种管理的职能,而不是行业、企业规模、组织的年龄方面的问题,更不能象一些能力不强的管理人员通常做的那样,用一个国家的“文化和传统”这些借口来解释。

也不能用该组织是否从事研究工作来解释。贝尔研究所也许是最有生产力的工业研究所了。它的确多年来着重从事于自然规律的基本研究工作。但是,雷诺公司和菲亚特公司的研究工作并不特别出色。它们之所以成为创新性组织是由于能够把新设计和新模型迅速地投入生产和市场。最后,美国商业银行的创新主要在于其顾客业务,表现在其财务结构和信贷、存货和市场推销政策上。

这些例子表明,创新性组织把创新精神制度化而创造出一种创新的习惯。这些组织在开始时可能有一个伟大的创新家。他可能成功地在其周围建立起一个组织,把他的新思想和发明转化成为成功的企业。例如一百年以前德国的沃纳·冯·西门士(Werner von Siemens)、七十年以前建立美国商业银行的吉安尼尼(APGiannini)、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制造瞬时显象照相机的波拉罗德公司的埃德温·兰德(Edwin HLand)都是这样。但是,贝尔研究所、3M公司或雷诺公司却并没有这样一个天才创建者。这些创新性组织作为一个组织来创新,即把一群人组织起来从事于持续而有生产性的创新。他们组织起来使“变革”成为“规范”。

这各种创新性组织在它们的结构、业务、特点、甚至在组织和管理哲学方面部极为不同。但它们都有着一些共同的特点,

一、创新性组织知道“创新”的意义是什么。

二、创新性组织了解创新的动态过程。

三、它们有一个创新战略。

四、它们知道,创新需要有不同于经营管理组织而适合于创新的动态过程的目标、方向和衡量标准。

五、创新性组织中的管理当局、特别是高层管理当局起着不同的作用并持有不同的态度。

六、创新性组织是以不同于经营管理组织的方式组织和建立起来的。

 

创新的意义

创新性组织首先知道“创新”的意义是什么。他们知道,创新不是科学或技术,而是价值。他们知道,创新不是发生于组织之内的某种事,而是以组织以外的某种变革。创新应以它对组织以外的影响来衡量。因此,一个工商企业中的创新始终必须以市场为中心。如果创新以产品为中心,很可能产生一些“技术上的奇迹”,而报酬却令人失望。

世界上制药业界杰出的创新者把他们的目标规定为制造出一些大大改变医疗工作和病人健康的新药品。他们并不是用研究、而是用医疗工作来解释创新。同样的,贝尔研究所始终以下述问题为出发点:“怎样才能使电话服务有所不同?

但是,毫不奇怪,正是最以市场为中心的创新者们在技术和科学上取得了某些最重要的进步。例如,贝尔研究所发明了晶体管,提出了信息理论的基本数学,并做出了一些有关电子计算机的基本发现。

以消费者或顾客的需要作为一项重大变革的出发点,常常是确定新科学、新知识、新技术和有目的及有系统地组织基本发现工作的最直接的方式。

 

创新的动态过程

创新性企业了解到创新的动态过程。它们并不认为创新是注定的——至少它们知道,在任何一个随意的模式中都存在着很多的因素,以致没有一个人能够确定这些因素。但是,它们也不象一般人那样认为创新是完全偶然的,是无法预测和无法预言的。

它们知道,创新是按机率分布的。它们知道,可以指出,哪一种创新在成功以后能够产生一种重要的产品或生产程序、一种重要的新企业、一种重要的市场。它们知道如何去有系统地寻找那些能取得成功和报酬的创新活动。

要寻找出这种有“创新倾向”的事物,有一种启发式方法,那就是去发现一种生产程序、一种技术或一门行业的基本经济要害。当一门行业的市场需求日益增长,但未能使这种需求转化为利润时,就可以很有把握地说,在改变生产程序、产品、分配渠道或顾客期望方面进行重大的创新,就会得到很高的报酬。

有很多这方面的例子。造纸工业就是这样一种例子。在全世界范围内,消费者对纸的需求增长很快——年年增加到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但是,造纸工业中的资本回收率并不高。钢铁工业的情况也大致与此相同。此外还有人寿保险业。人寿保险业是少数行业之一,其“产品”是顾客极愿购买的,而且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但是,人寿保险业却不得不在投保人的强烈抵制下采用“强硬推销”的方法。

当一种经济或一个市场的各个层次之间出现巨大差异时,同样也存在着创新的机会。

例如,拉丁美洲在六十年代的主要成长行业不是制造业,而是零售业。大量人群涌入城市中,并从自给自足经济转变为货币经济。当然,从每个人来讲,他们中大都很贫穷。但总起来看,他们却代表着一个巨大的新购买力。可是,绝大多数拉丁美洲国家中的销售系统却还是都市化以前的模式——店铺很小、资金不足、管理不善、存货不多、周转很慢。只要有一个企业家来提供现代化的销售系统,立刻就会取得成功。而西尔士—罗贝克公司是最先认识到这种机会的。

创新的另一种机会是利用那些已经发生但其经济成果尚未取得的事件。人口变化就是其中最重要者之一,而且几乎是最有确定性的。知识方面的变化确定性较差。因为,从新知识的提出到成果的取得之间的时间难于预知。但它们也提供了机会。还有,最重要而又最难确定的是人的认识、眼界、期望方面的变化。

例如,制药工业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它预计到了人们在认识方面基本变化的影响。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卫生保健方面的生意在各处都成为一种“好生意”。而药品是贫穷和教育落后的农业国中最容易获得的卫生保健手段。即使在医师和医院缺乏的地方,人们还是可以获得药品并有效地解决许多卫生保健问题。对这一点有所认识的制药公司跑到发展中国家中去,发现那些国家在购买药品方面已是“完全发达”的国家了。

最后,当然还有些创新并不属于上述的类型。这些创新是未曾预料的,是改变世界面不是利用世界。在这类创新中,一个企业着手使某种事发生。这些的确是真正重要的创新。这是亨利·福特式的创新。他预见到了当时尚未存在的某种事物,即一个大众市场,然后着手促使它发生。

这种创新处于机率分布之外——至少是处于机率分布的极端,一般不大可能发生。它们显然是风险极大的一些创新。在这种创新中,每成功一个,就有九十九个失败,有九十九个一无所闻。

对于创新性企业来说重要的是,要认识到存在着这种逾越常规的创新,而且这种创新是极为重要的,必须留意这种创新的机会。但是,就其本身的性质来讲,工商企业无法对这种创新进行有系统、有目的的组织工作。这种创新无法进行管理。

这种创新虽然十分重要,但极为稀少,甚至无法以管理例外的方法来处理。可是,只要企业把注意力集中于机率模式并制定其创新战略,利用这些手段来创新,则在其创新过程中自然会对这些例外的、伟大的、有历史意义的创新十分敏感,并能及早认识它和利用它。

为了对创新进行管理,一个管理人员不一定是一个技术专家。事实上,第一流的技术专家往往很少能管好创新工作。他过于陷在其专业之中了,因而很难看出专业以外的发展。一位冶金专家往往不能看出塑料方面一些新的基本知识的重要性。而塑料方面的新发展却会在相当短的时期内使他引以自豪的许多产品成为陈旧过时。同样的,创新管理人员也不一定是一个经济学家。经济学家从其本性来讲,只是在创新大量普及后才会注意到创新的影响。创新管理人员必须预测各种要害之点和机会所在——而这却不是经济学家之所长。创新管理人员必须把创新作为创新来研究,并研究创新的动态过程、模式、可预测性。为了对创新进行管理,一个管理人员至少必须了解创新的动态过程。[1]

 

创新的战略

正好像所有的企业战略那样,创新的战略也是从下述问题开始的,“我们的企业是什么以及它应该是什么?”但是,它有关未来的假设却不同于继续经营中的企业所作的假设。后者的假设是,目前的产品线和服务、市场和销售渠道、技术和生产程序将会继续下去。继续经营中的企业战略的首要目标是使已存在的或正在建立中的事物最优化。

创新性战略之占主导地位的假设是,所有现存的事物都处在陈旧的过程中。其假设必然是,所有现存的产品线和服务、市场和销售渠道、技术和生产程序,迟早——而且常常是很快——将下降而不是上升。

因此,继续经营中的企业战略的基本要求是“更好些和更多些”,而创新性战略的基本要求是“新的和不同的”。[2]

创新战略的基础是有计划和有系统地淘汰旧的、正在死亡的、陈旧的事物。创新性组织不为保卫过去而花费时间和资源。只有有系统地抛弃过去才能解放出用于新工作上所需的各种资源,特别是最稀缺的资源——能干的人员。

现有大企业在创新上的最大障碍可能就是不愿抛弃过去。通用电气公司之所以未能在电子计算机领域中取得成功,从公司内部的原因来讲,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不愿和不能把高质量和有取得成就能力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用于这一领域。的确,通用电气公司曾经安排过许多优秀人员到电子计算机部门中去,但却很少让他们长期待下去。当他们从研究室或大事业部等原工作岗位刚一调出,人们就叫嚷起来了,“我们不能没有他们”。于是他仍就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去改进那些已经知道和已经做过的事物了。

新事物,特别是似乎尚未诞生的新事物,即未来的创新,同继续经营中的业务的巨大数量、巨大收入和各种各样的问题相比,总是显得无足轻重。、因此,现有企业如果要创造未来的话,有系统地抛弃过去就更为重要了。

创新战略中的第二点就是要清楚地认识别创新要树立高目标。一般讲来,对一种现有产品作些小的改进是同创新一种新产品一样困难的。

前引论文的作者迈克尔·卡米作为一项经验规则指出,一项创新工作的预期成果至少应为达到公司目标所需的成果三倍之大。这可能还是讲少了。在改进性工作中,例如增加一种新产品、提高一种产品线的等级、扩大市场等,其成功率约为百分之五十,失败的不会超过一半。

创新性工作却不是这样,必须假设其大部分工作不能取得成功。十分之九的“卓越想法”都变成毫无意义。有些思想经过认真的分析,似乎有价值并可以实行,但十分之九会陷于失败,或者只取得微小的成绩。创新工作的失败率是高的,而且应该是高的。因此,创新战略的目标必须是创建一项新事业,而不是在已有产品线中增加一种新产品;创造出一种新的取得成就的能力,而不是改进现有能力。创造出有价值的新观念,而不是使现有价值的满足得到少许改进。创新工作的目标在于造成很大的不同。而造成很大不同的并不是技术上的决策,不是科学的提高,不是高昂成本和艰苦工作,而在于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创新工作的成功率平均只有十分之一,因而必须树立高目标。成功的一项创新工作必须弥补失败的九项,并产生出自己的成果。

现在,绝大多数人都记得伯纳德·巴鲁克(Bernard Baruch)是美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主管战时经济的人,是从伍德罗·威尔逊到哈里·杜鲁门历届美国总统的朋友、知心人和顾问。但是,在巴鲁克成为老资格的政治家之前,他曾经作为新兴事业的投资者而积聚了大量钱财。在那个时期,即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三十年,其他金融家都在房地产和铁路债券上投机,而巴鲁克则投资于新的创新事业。他显然不大了解技术——至少他装作不了解。他所投资的是人而不是新思想。他在一个初生企业的很早阶段就投资,一般并不需要很多资金,只要对一个有新思想的人给予几年的资助。他投资的原则是,投资项目的十分之八将是失败的,并无法收回投资。但他认为,只要有十分之二是成功的,他的收获就会大于对已有企业进行投资的最精明的投资者。事实证明他的认识是对的。

一项创新工作并不是按直线发展的。在很长时间内,有时在多年内,只是付出劳力而没有成果。当最初获得成果时,往往也很微小。事实上,最初的成果很少就是顾客最终将购买的成果;最初的市场很少就是主要的市场;最初的应用很少就是最终转化为真正重要的应用。

前面在第二十五章中曾经讲过,新技术对社会的影响很难预料,有时是无法预料的。其实,同真正的新事物有关的一切都是难于预料的。例如,在第二十五章中讲过这样的例子,1950年左右对电子计算机的市场前景作了认真的市场研究,但在估计上却出了很大的错误。而且,较之对新事物的最终成功的预计更为因难的是对它成功的速度的预计。“时间进度是最主要的”——对创新工作来讲尤其是这样。但是,时间进度是完全无法预料的。电子计算机、抗生素、全录复印机等创新项目都是很快就席卷整个市场。但是,每有一个较预期为快而获得成果的创新项目,就有五、六个创新项目长期间似乎一无所成,但最终也许取得了同样大的成功。最出色的例子可能是蒸汽轮船了。它在1835年已显示出较帆船优越,但直到五十年以后才取代了帆船。事实上,“帆船的黄金时代”,快速帆船达到完善的程度,是在蒸汽轮船已充分发展后才开始的。换句话说,蒸汽轮船在近半个世纪中仍旧是“未来的”而似乎永远不会成为“现在的”。

但是,在经过了长期的、充满挫折的等待时期以后,成功的创新项目象流星般地升起来了,它在很短几年内成为一种新的重要工业,一种新的重要产品线和重要市场。但是,在它达到这步以前,没有人能够预言它将在什么时候起飞,甚至没有人能够预言它是否会起飞。

 

衡量和预算

创新的战略要求不同于继续经营中的企业所用的衡量方法、预算和预算控制。

如果把适用于继续经营中的企业的衡量方法(特别是会计惯例)用到创新性工作上去,那就会使人误入歧途。它会削弱创新工作的活力,正好像叫一个六岁孩童负重一百磅长途步行一样。而且,它也不能给予真正的控制。最后,当创新成功时,它可能成为一种真正的威胁。因为,到那个时候,需要有适合于快速成长的控制,即显示出利用成功所必需而又防止过度扩张的努力和投资。

成功的创新性企业在很早以前就知道了这点。

经营管理上最古老、最知名而又最成功的控制制度可能是杜邦公司的控制制度了。它早于二十年代就作为一种模式制定出来,使各个事业单位全都以投资回收率作为中心。但是,在那有名的模式中却并不包括创新工作。只要一个事业单位、一条产品线或一种生产程序还是处于创新阶段,它在创新上所用的资本就不包含在该事业单位必须提供增益的资本基数之内。其费用也不包含在该事业单位的费用预算之内。这两者都单独分开。只是在新产品线投入市场并以商业数量销售出去两年或两年多以后,才归并到进行这项创新的事业部的预算中进行衡量和控制。

这就保证了该事业部的总经理不会由于创新威胁到事业部的收益记录和成绩而加以抵制。它也保证创新工作所用的费用和投资能够得到严格的控制。它使得有可能在每一步提出这样的问题,“我们所期望的最终成果是什么?风险因素即不成功的可能性有多大?”“我们是否有理由继续进行这项创新工作?

继续经营中的企业的预算和创新工作的预算不但应该分开,而且应该予以不同的处理。在继续经营的企业中,所提的问题始终应该是,“这项工作是必需的吗?我们是否可以不要这项工作?”如果答案是“我们需要这项工作”,那就应该再问一下“所需要的最低程度的支持是什么?

就创新工作来讲,首要的和最严肃的问题是,“这是恰当的机会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就应该问一下,“在这一阶段,我们最大限度能投入多少优秀人员和关键资源来生产性地进行工作?”

用于创新工作的独立衡量系统可以对决定创新战略的三项因素进行衡量。这三项因素是:最终机会、失败的风险、所需要的努力和费用。如果没有这种独立衡量系统,在机会极为有限而失败的风险很大时,可能会继续投入各种努力,甚至还可能增加各种努力。

这方面的例子有六十年代后期一些制药厂以很高的科学上的独创性来生产多种广谱抗生素。当时,合成一种较市场上已有的抗生素好得多的新的广谱抗生素的可能性已很小。换句话说,失败的风险很大。而机会却比十年以前小得多。即使是一种性能好得多的抗生素也必须同已有的很好的产品相竞争,而后者是已为医师所熟悉并知道如何使用的。即使是一种科学上的突破,也很可能只是生产出一种“差不多”的产品。可是,在一个已被人作过彻底研究的领域中要发现任何真正新的东西所需的费用和努力,却迅速增加了。传统的市场观点,都按照市场的大小而推断出一种“更好的”新产品就会取得很大的成功;完全会使人误入歧途——事实上有很多公司就是因而误入歧途的。

因此,对成功的创新最有害的莫过于树立一个每年“利润增长百分之五”的目标。在创新的头三年或头五年——有的时间更长——利润根本没有增长,根本没有什么利润。在以后的五年至十年的期间,利润的增长率可能接近于每年百分之四十,而不是百分之五。只有在创新项目相当成熟以后,才能期望其利润每年以一个小的百分比增长。但是,到了那个时候,它们已不再是创新项目了。

因此,创新战略要求创新者有很高程度的自我控制。他必须在没有通常的预算和会计手段的情况下来经营。而通常的预算和会计手段却能相当迅速和可靠地把努力和投资的目前成果反馈回来。创新的诱惑在于,没有任何的成果却不断的投入人员和资金。因此,对创新进行管理中十分重要的是仔细考虑一下所期望的是什么,以及将于何时取得成功。这些期望不可避免地会由于各种事件而改变。但是,除非有中间成果,特别是进展、创新过程中实际作业的“结果”,否则无法对创新进行管理。

杜邦公司在二十年代后期着手从事聚合物的研究。这项研究终于导致十年以后产生了尼龙。但在当时,却没有人愿意或能够预言,掌握了聚合技术后,是否能制造出合成橡胶、合成纤维、合成皮革或新的润滑剂(当然,最后这些产品都制造了出来)。直到接近于研究工作的结尾,才看得出来第一项主要的商业产品将是合成纤维。但是,杜邦和负责研究工作的科学家卡罗瑟斯(Carrothers)博士从一开始就有系统地画出了一张进程图,表明可能期望得到些什么样的发现和成果,以及什么时候得到。随着成果的陆续获得,这张进程图每隔两三年就加以修改。但始终重新画出以下各个阶段的进程。杜邦只是在已获得聚合纤维因而可以从事大规模的发展时才大量投资。在此以前,他所花的总成本基本上只是支持卡罗瑟斯及其少量助手的费用。

 

失败的风险

一项革新的战略必须建基于明确地承认失败的风险——也许更为危险的是“近于成功”的风险。

在适当的时候决定放弃一项革新,是如同知道应开始哪一项革新一样重要的,也许更为重要。成功的实验室主任知道在什么时候放弃一项未能获得预期成果的研究项目。不太成功的实验室主任则一个希望接着一个希望,迷惑于一个研究项目的“科学挑战”,或受骗于科学家一再重复的“明年有突破”的诺言。而不成功的实验室主任则不能放弃一个研究项目并不能承认那看来似乎很好的主意却已经变得只是浪费人力、时间和金钱。

但是,有相当数量的创新工作结果却是一种“近于成功”,而不是成功或失败。近乎成功可能比失败更为危险。有很多例子,创新出来的产品或生产程序,原来期望会使该行业“革命化”,却只不过是在现有产品线中作了一些小的增加,既不是一种可以放弃的失败,又不是大有不同的成功。还有些创新项目,在开始时看来很“激动人心”,结果却在酝酿期间被其它更具创新性的生产程序、产品或服务所超过。还有些创新项目,原来想要成为“人人都买”的产品,结果仍只是“专门”的产品。有些顾客愿意买,但不愿出大价钱。

因此,在对创新进行管理时特别重要的是仔细考虑并写下自己的期望。然后,当该项创新成为一种产品、一种生产程序或一项事业时,.把自己的期望同实际情况相比较。如果实际情况大大低于期望时,就不要再投入更多的人力和金钱。最好提出这样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撤退呢?如何撤退呢?

伯纳特·巴鲁克在七十年以前就已经知道这点了。据说有人问他,是不是有些创新项目的投资既不是大的成功,又不是大的失败。他回答说,“当然有。但是,我尽早地把这种项目卖给我所能找到的任何一个人。”然后他又补充说,“我在早年把我全部的时间都花在这类事业上了。我总认为我可以把它变得象原来预期的那样成功。但从来都没有成功过。可是,我却发现,我失去了真正的机会,误把金钱投入‘健全的投资事业’而没有投入未来的大好机会。”

 

创新的态度

经理人员和工人反对变革,多年来被认为是管理的一个中心问题。关于这个题目,写了无数的书籍和论文。举办了无数的讲习班、讨论会,开设了无数的课程。但是,在解决这一问题上到底取得了多大的进展,是大可怀疑的。

事实上,只要还在谈论什么“反对变革”,这个问题就无法解决。这并不是说不存在着反对变革的情况,也不是说这不是一个重大障碍。但是,如果把注意力集中在“反对变革”上,那就会把问题的含义搞错,使问题更难处理,而不是更易处理。为了使问题能够解决,就应该把它看作是一种挑战,要创造、建立和维持一种创新组织。在这种组织中,变革是常规而不是例外,是机会而不是威胁。因此,创新是一种态度和实践,首先是高层管理的态度和实践。创新组织使高层管理扮演一种不同的角色,使高层管理同其组织有一种不同的关系。

在管理教科书中讨论的传统的经营管理组织中,高层管理是最后裁判者。这事实上意味着管理当局的最重要的权力是否决权,其最重要的角色是对没有完全考虑好和制定好的建议和想法予以否定。这种观点可用尤尼莱佛公司的一位高级经理人员多年以前的一首打油诗来表明:

沿着这棵树

由根到树头

想法往上送

否决往下流。

而在创新性组织中,管理当局的最首要的职责却与此相反,在于把不切合实际的、不成熟的、粗略的想法转变成为具体的创新实际。在创新性组织中,高层管理认为自己的职责就是倾听并认真对待各种看法。它知道,新看法总是“不切合实际的”。它还知道,只有提出了许多愚蠢的想法以后,才能得出一个成功的主意,而在早期阶段,无法区分愚蠢的想法和天才的灵感。这两者看来都一样的不切实际或一样的极为出色。

因此,创新性组织中的高层管理不仅象所有的企业管理当局那样应该“鼓励”提出各种想法,并且不断地提出这样的问题,“怎样才能使这个主意切合实际、现实可行、发挥作用?”它积极地、迅速地对最粗略和显然最愚蠢的想法进行深入考虑,从中发现某些新东西,以便能对其可行性进行评价。

创新性组织中的高层管理是创新的主要“动力”。它运用组织中的各种意见来激发自己的看法,并使各种意见为整个组织所关心。创新性组织中的高层管理对新思想加以思考和加工,使之成为组织的力量和企业遵循的规范。

但是,要做到这点,其先决条件是,要对高层管理同企业中的人们群体组织之间的相互关系重新予以组织。传统的组织当然还继续存在。事实上,在组织图上,创新性组织同最严重的官僚性组织可能很少差别。而一个创新性组织完全不一定是“放任的”或“民主的”。但是,创新性组织在正式组织的骨架旁边建立起一个神经系统。

posted @ 2010/9/11 17:08:00 myfreemail.lee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 收藏该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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