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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投标之串标现象分析
作者:佚名 来源:项目管理者联盟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2-3-21 12:35:49
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有关资料显示,国际上发达国家的建筑企业的平均利润率一般在5%左右,而我国建筑企业的平均利润率在2.0至2.55之间。业内人士透露,这个基数仅仅是针对利润率较高的房屋建筑企业而言,企业利润率连0.5%的基数都没有达到。

  就现阶段而言,把建筑企业经营目标与其它企业的经营目标一样概括为"经济效益最大化"无疑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们不否认企业在围绕经济效益最大化时,应该眼睛向内,无论是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技术管理,还是人事管理和财务管理上都要围绕这个目标来开展工作,同时必须注重营销管理上的经济效益最大化才能保证企业整体经济效益最大化,这才算是基本正常的。

  每项不该发生的费用其实都是企业额外的成本或许您觉得这个问题似乎与的主题没有必然联系,其实不然,无数的案例说明,串标现象的出现其实是企业为了维系基本利润或防止低价竞标出现亏损的结果。任何一个行业企业当它面临的正常利润低到极致,同时由于其它环境因素的作用,企业的额外成本又明显增加的情况下,这个行业产生剧烈的波动也就在所难免了。

  要分析额外成本对企业经济效益带来的影响,首先要明确哪些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支付的成本。

  最早推行经过评审后的最低价中标制度的厦门,把企业施工管理所需发生的各种法定成本,以及在投标竞争中哪些属于不能随便降低的部分,哪些属于可以参与报价竞争的部分从规范理论概念和招标投标实践上予以划分,招投标时一律按照成本参与竞争的程度,将成本划分为不可竞争和可竞争成本。前者包括劳保费、建筑税金、法定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等,后者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利润、管理费等,同时规定由前者成本生成的费用不得降低标准进行竞价,后者生成的费用可以在不低于企业成本的基础上自主竞价。业内人士普遍觉得,相比其它地区和行业规范建筑工程招投标报价行为,厦门的这种做法应当说还是比较科学的,科学就科学在它基本遵循了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行为。

  事实上,对于企业来说投标所需发生的成本费用(包括厦划规定的企业投标涉及的不可竞争和可以竞争的成本范围),决不仅仅局限于不可竞争和可竞争成本,还包括信息搜寻费、报名费、投标文件制作费、市场价格预测费、分包商选择费用、合同谈判以及为争取中标所花费的隐形开支、各种风险费用,由于业主工作不到位和地方政府配合不够施工所需的协调各方关系费用开支,及其市场运行不规范条件下需要发生的特殊攻关费用。除为了中标所发生的特殊攻关费,绝大多数被挡在"可竞争成本"和"不可竞争成本"的门槛以外的做法是有违经济规律的。不分青红皂白,不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和大小,以及其它技术风险程度和社会环境对建筑工程施工的影响和干扰程度,不考虑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需要,一味地强调低价中标,最终受到的是经济规律的处罚。

  阻止,阻止,阻止串标从哪里入手? 项目管理者联盟有关人士认为,虽说构成串标的要因较多且复杂,目前治理串标现象并不是十分明显,但决非无从下手,更决非不可医治。

  要改进和提高准入的门槛。我国的建筑市场的确很大,但建筑公司也太多,目前,经过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企业有一万余家,包括农民工在内,从业人员已有数千万。因为建筑公司入门门槛比较低,整个建筑业还是一个劳力密集型和管理密集型,它对资金的需用量和对技术的要求应该说还不是太高,所以入门门槛比较简单。这样一来,企业一多,僧多粥少,就难免产生拼抢,提高准入门槛是当务之急。

  要大力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引导大型设计、施工企业拓展企业功能,鼓励通过兼并重组等多种形式,发展成为具有设计、采购、施工管理等工程建设全过程服务能力的工程总承包公司或者综合型工程公司,对投资效益、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全面负责;要积极引导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拓宽服务领域,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项目管理服务,为业主提供全过程的服务。

  要切实改变投资管理体制。杜绝同体投资、建设、管理和监督的现象,尤其换汤不换药的现象,真正实现投资、建设、管理和监督职能的分离,把投资风险、运营风险和建设风险与管理监督风险相结合,彻底改变好处有人抢、风险没人担、责任没人负的现象。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要规范招投标报价行为。防止人为设立陷阱坑害企业或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的现象,坚决杜绝违背经济规律和科学规律的招标投标现象的发生,坚决否认不理性的最低价作为规范最低价中标评审方法的重点。完善评标程序,增加评委中造价专家的比重,提高评标水平。

  要改革招标投标运行模式。推广厦门的经验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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